福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真正的互殴应限于“约架”,不能以互殴之名压缩防卫空间! 作者:李勇,东南大学博士生\南京建邺区检察院\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来源:节选自《互殴与防卫关系之检讨——以类型化的详情 2019年9月25日网站资讯作者:mana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