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公斤运毒案主犯死刑改判死缓—蔡思斌毒品犯罪辩护成功案例
福州资深刑辩律师蔡思斌为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争取死缓
被告人邱某为牟利将甲级苯丙胺(冰毒)带到福州贩卖给叶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从邱某身上查获疑似甲基苯巴胺的白色晶体五包共计548.52克。经过对上述白色晶体鉴定,白色晶体均含有甲基苯巴胺成分,含量分别为67.3%-77.6%不等。后邱某被检察机关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从上述案情描述上看,本起案件看似清晰,似乎并无任何辩护空间。但是,蔡思斌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经过仔细阅卷、会见被告人,仍然发现案件中存在诸多疑点,并由此提炼出案件的辩护方向。案件中购买毒品的叶某并未一并被提起公诉,那么叶某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的特情人员,据此,案件中存在特情引诱的可能。此外,案件被告人邱某将毒品交付的情节并不清晰,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邱某是否存在犯罪未遂的可能性。同时,被告人属于吸毒人员,那么邱某实施贩毒的目是否属于以贩养吸。案件中公安机关提取毒品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提取的毒品是否遭受过污染。
综上,梳理案件细节得出专业法律意见便是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开展工作的方向,为了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蔡思斌律师为此专门针对该案件利用大数据平台再次查询了大量案例,希望从查询案例中汲取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观点。随后,蔡思斌律师综合案件开庭情况向受理法院提出针对被告人法律辩护意见。
法院在充分听取蔡思斌律师辩护意见后,对被告人邱某作出了刑事处罚,判处被告人邱某死缓。本案中,邱某虽然具有实施贩毒的故意,并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法律在惩治时,也应充分维护犯罪人员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律师在此过程中就应扮演重要角色,为涉案的当事人提出最有利辩护意见,并为此努力工作,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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